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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咨询服务解聘合同样本

教育咨询服务解聘合同样本

教育咨询服务解聘合同

甲方(委托方):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码:

法定代表人:

地址:

联系方式:
_

乙方(受托方):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码:

法定代表人:

地址:

联系方式:
_

鉴于甲乙双方于日签署了《教育咨询服务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原合同”),经双方协商一致,同意提前解除原合同,现达成以下协议:

第一条 解约声明
甲乙双方一致同意,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,提前解除原合同,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(除第八条外)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。

第二条 费用结算

  1. 甲乙双方已于日对原合同项下的费用进行了核对,双方确认费用结算情况如下:__
  2. 双方确认,上述费用结清后,原合同项下不再有任何争议及未结清费用。

第三条 违约责任

  1. 本协议签署后,双方互不追究原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。
  2.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需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
第四条 保密义务
双方确认,本解聘协议以及原合同的签订、内容及因原合同签订、履行、解除而知晓的对方的相关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,双方皆应保守秘密。未经对方书面许可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。否则,需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
第五条 争议解决
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。

第六条 其他约定

  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、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  2. 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持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3.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,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,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短信、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。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,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,即视为已经送达。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,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,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,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,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。

甲方送达地址:_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_

乙方送达地址:_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_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_

乙方(盖章):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_

签订时间:
签订地点:__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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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2 06:48:09